2012年2月27日 星期一

重症病人的生命越來越沒有保障了!

黃達夫

上個星期接到一封病人家屬的抱怨信。她說,她從她的同事那兒聽說敝院是一所非常人性化的醫院,而把他哥哥介紹到敝院看診。結果,敝院的醫師不但沒有「做檢查」,也沒有「開藥」,只是建議病人回到原來的醫院繼續接受照顧。她認為這個經驗,相對於人性化醫院的形象,無非是最大的諷刺。
        讀著這樣嚴厲指責的信,我的一顆心一直往下沉,更急著想要了解真相。把病歷調出來看了以後,忐忑不安的心情才逐漸平靜下來。原來,這位病人已經在一所國立醫學中心被照顧了三年多,這次轉到敝院來求診的原因是該醫學中心沒有病床。我們的病歷上,有病史和身體檢查的紀錄,而且,醫師也綜合了病人所帶來的住院病歷摘要,做了結論。他認為這位病人雖然病情嚴重,但沒有緊急的狀況必須馬上處置。因為先前的醫院照顧這位病人已經很長的時間,並且有病人所有的病歷資料,應該最適合提供持續性的照顧。所以,建議病人回到他原來醫師的門診。我覺得敝院醫師做這樣的建議,並沒有什麼錯。但是,為什麼我們會受到這麼嚴厲的批評,而且這還不是第一次碰到的呢?
歸根究底,就是國內的醫療型態已經完全被扭曲了!我四十年來帶學生、教住院醫師,都不斷地強調,仔細詢問病史以及從頭到腳做身體檢查的重要性。在敝院,我們也實踐這個最重要的醫療原則,注重病史與身體檢查。病例討論時,如果被同儕發現做了不必要的檢查、開了不必要的藥或不必要的刀,不但要自我檢討,還是件羞恥的事。
        然而,國內醫療的常態是,醫師不問病史、不做身體檢查,三、兩分鐘的門診,時間全用在開檢驗單及處方箋上。有位國立醫學院的學生告訴我,有位教授教他們,聽診只是裝裝樣子做給病人看,反正,多做些檢驗就可以找到診斷。難怪絕大多數到敝院實習的醫學生都不具備詢問病史與身體檢查的能力。積非成是的結果,病人也以為問病史、做身體檢查是多餘的動作。只有做檢驗、開藥才算獲得醫療,才是常規的醫療行為。而反過頭來,抱怨我們的醫師沒有「做檢查」、沒有「開藥」。事實上,這位病人在兩個星期前,在該醫學中心住院期間已經做了各種檢查,出院時,醫師也開了藥。如果我們再重覆做檢驗、開藥,不但是醫療資源的浪費,而且對於身體虛弱的病人而言,也是不必要的折磨。
        國內醫療另一個嚴重的問題是,大多數醫師或醫院對病人缺乏責任感。在我的醫學倫理觀念裡,我一旦接受了病人,我就有責任全程照顧他,如果有必要轉給其他醫師時,我也要負責任做好安排。一個醫院對一位在該院長期接受治療,尤其在病人病情惡化,問題最多的時候,以沒有病床為理由,拒收病人。其實就是遺棄病人,這是違反醫學倫理的不人道的行為。但是,在國內卻屢見不鮮。
        最近看到 貴報醫院自主管理,病患變人球的報導,顯然,遺棄病人的現象已更加白熱化了。這個問題,固然令人極感痛心,但是,我倒一點都不感到訝異。這本來就是台灣醫療的真面目。其實,在2000年扁政府初上任時,曾召集健保體檢小組為他獻策,體檢小組經過六個月的研議後,向扁政府提出白皮書。當時的建言是,在論病例計酬、支付標準精算及品質管理的配套措施沒有建立起來以前,總額預算不宜冒然實施。無奈,衛生署在健保財務的壓力下,提早施行總額預算制。今天,看到這樣的後果也是必然的事。現在,除非健保局拿出魄力,對於違法的醫院即刻重罰又停約。否則,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戲碼還有得看呢!只是重症病人的生命越來越沒有保障了。

衛生署國家醫療品質委員會主任委員

6/1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