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7日 星期一

促成國內醫療體系的單一化


        因為在國內中、西醫是否合醫,這個議題的正反兩面一直都沒有很明白的論述。所以,我希望藉此機會說清楚、講明白。
        就如張永賢教授所說,衛生署在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公佈「藥品優良臨床試驗規範」。如果當今在台灣果真如張教授所言,所有藥品研究計畫的審核標準以及臨床試驗的方法都是一樣的話,我希望張教授能夠說服我,為什麼目前在衛生署還須要分兩個系統兩個委員會來監理。
        根據希伯克拉底醫師誓言,醫師行醫時,第一個必須遵守的原則是「不傷害病人」(To do no harm)。這句話看似簡單,執行起來可真不容易。常識告訴我們,除非有病態心理,一般而言,醫護人員是不會故意去做傷害病人的事。所以,當我們談到「不傷害病人」時,事實上,有更積極的意義。有鑑於對生命的尊重,醫護人員不能施予病人尚未證實有效的醫療,更不能隨便以病人當試驗品。因此,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我絕對不會使用任何尚未被現代科學驗證有益病人的藥物以及處置於病人身上。
        我在前文已經說過在我的觀念裡,並沒有中、西醫之別,只有實証醫學與經驗醫學之分。西醫與中醫最大的不同是,西醫不斷地在汰舊換新,當今有接近四千種醫學雜誌,每週每月都有新知識的產生,而中醫卻很少有去蕪存菁的研究。我一生行醫就是以病人最大的利益為首要顧念,只要是經過科學驗證對病人有益的藥物,我必定會使用。我不會在意該藥方的原始來源是傳統中醫藥典或傳統西醫藥典。
        為了讓所有國內的病人獲得暨安全又有效的醫療,並且讓國內有限的醫療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用,我期許中西醫界的領導人物積極來促成國內醫學教育及醫療體系的單一化。

黃達夫
3/7/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