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見專欄(五月份)〕
最近有位記者問我,我們醫院既不是醫學院的附屬醫院,也不是醫學中心,不能授予「教授」之名,我們醫院又不施行績效支薪制度,醫師無法衝量來提高個人的收入,會不會有找不到〝優秀〞的醫師到我們醫院服務的問題。我覺得這問題問得很好,也不禁回應她,這不正表示我們的理念和台灣的主流價值觀大不相同嗎!這讓我想起不久前李家同 教授在聯合報的投書中說,他有次到一所師範學院評鑑,他們列出的傑出校友都是做大官的,李 教授感嘆「那些到偏遠地區去從事教育的校友一定被列在失敗的名單上」。我們要的不是如財前之輩,台灣社會所謂的〝優秀〞醫師,而是默默地照顧病人、又樂於教與學的醫師。其實我最怕的就是經常被媒體吹捧病人量超眾的〝名醫〞。
在「哈佛醫師之路」書中,作者採訪負責哈佛醫學院臨床教育的Fletcher教授時,作者提到現今世界各國醫療保險制度,都有財務壓力,迫使醫師必須診療更多的病人。作者問他,在這樣的現實環境下,哈佛醫學院要教育醫學生做好臨床工作,會不會有困難。Dr. Robert Fletcher認為當今的臨床工作確實必須追求效率,但是,他說「…日本所謂的〝三分鐘門診〞,在美國是難以想像的。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能幹什麼?申請檢驗,寫張處方箋,然後再說『請下次再來』嗎?這樣一來,病人不是非得馬上再跑一趟嗎?診療時間太短的話,病人便不得不多看幾次門診,如此一來,反而只會讓醫師更忙碌,結果是無法節省時間的。」。
記得我的同學,一位新陳代謝科 醫師,在美國行醫三十年後,六年前回國到我們醫院服務不久就跟我分享了一個經驗,他說他有個病人在一位〝名醫〞的門診看了兩年的病,因為她有這麼長的病史,所以,初診時,他花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去了解她的病情,病人覺得很不可思議。她說,她看那位名醫兩年門診加起來的時間還沒有看我同學一次長。結果,看了我同學兩、三次門診後,她的病情就被控制下來了。
由上可知,〝三分鐘門診〞不但無法節省醫師的時間,對病人而言,更是不利,不要說病人舟車往返,造成時間、金錢的浪費外,還很容易因誤診而延誤病情。就算診斷對了,因醫師對病情了解不徹底,療效也常被打折扣。
目前台灣人每年平均看診頻率約15次,至少是美國人的三倍。看診時間短、頻率高的醫療形態,除了影響醫師的工作效率外,對病人而言,不但醫療品質拙劣,而且也不經濟。如果社會上勞動人力必須經常請假看病,累積下來對於國家生產力也會造成可觀的衝擊,而影響了國家整體的經濟。令人不解的是,台灣的政府與人民,卻對擺在眼前雙輸的局面麻木不仁,無動於衷。
黃達夫
2005年5月份遠見文章